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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吴江   发布时间:2021-09-16

吴住建施〔2021〕60号

 

各工程参建单位、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全市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苏建函质〔2021327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全区“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吴质办发〔20215号)要求,结合我区建筑行业实际,决定于今年9月开展全区建筑施工“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原则,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成果,以压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工程参建各方质量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作,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全面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夯实全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活动主题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区建设

三、主要活动

(一)开展工程质量主题宣讲。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区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工程质量相关政策文件,推动质量宣传“进企业”“进工地”活动,鼓励指导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在工地现场设置宣传橱窗,悬挂宣传横幅、质量标语和宣传画(附件1),大力营造“质量月”宣传氛围。

(二)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落地。督促工程参建各方认真学习《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和相关实施细则,组织观看学习省住建厅专题讲座视频,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落地落实。加强对松陵大道综合交通枢纽试点项目的指导,对手册落地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总结经验,宣传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全面落实。

(三)开展“线上+线下”观摩学习。积极参加苏州市住建局组织的各项线上、线下观摩学习活动,充分发挥优质工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全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9月下旬,开展区级安装工程施工质量观摩会,促进企业相互学习交流,提升建筑工程安装施工水平。

(四)开展住宅工程防渗漏专项主题活动。结合《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DGJ32/J16-2014)和《苏州市住宅品质提升设计指引(试行)》(苏住建设〔202110号)的规定,专题研究、典型引路,积极探索住宅工程渗漏问题综合治理办法,提升工程渗漏治理水平。

(五)开展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检查。以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安置房工程等民生实事工程及装配式建筑工程为重点,开展工程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地条钢”、“瘦身钢筋”、“违规海砂”、“伪劣混凝土”、“劣质保温材料”和不合格烟道、止回阀的专项治理,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坚决杜绝问题材料用于在建工程实体。

(六)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学习交流。督促区内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严格落实检测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开展人员教育培训活动,定期开展检测人员实际操作训练,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的自律意识、理论水平和检测能力。组织区内检测机构开展技术学习,相互交流管理经验,取长补短,提升业务能力。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周密部署,广泛发动,根据区住建局活动安排,制定企业层面的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开展本单位“质量月”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广泛参与。各有关企业应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相关信息报送工作,于930日前报送质量月活动情况(附件2)。联系人:徐晋,联系电话:63485933

(二)增强活动实效。各企业要围绕主题,充分发动,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特色效果明显的活动,集中力量开展攻关,力争在房屋市政工程的重点质量问题上实现突破,增加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法检查。区住建局有关职能部门要将“质量月”活动与全年建筑工程质量监管重点相结合,统筹推进,加大对企业开展“质量月”活动的专项督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发现的严重不良质量行为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企业和个人,依法实施行政查处。

附件1;质量月宣传标语

附件2:吴江区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情况报表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99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关于开展2021年全区建筑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